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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德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有哪些补贴政策?

02-08     浏览量:92

承德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政策

1.一次性创业补贴

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,初次创业、取得营业执照、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、登记就业(毕业学年高校生除外),每个创业项目可申请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。

补贴期限:一次性

2.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

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、领取营业执照(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或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,除国家限定行业外)、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可申请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,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。

补贴期限:最长不超过3年

3.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

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(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),并登记就业,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,租赁面积100平方米以下,每年可申请不超过3000元租金补贴;租赁面积100平方米以上,每年可申请不超过5000元租赁补贴;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,据实补贴。

补贴期限:最长不超过3年

4.创业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

为登记失业或求职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提供低成本、使利化、多要素创业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,入驻项目按符合条件人员可申请一定标准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。

补贴期限:最长不超过3年

5.创业担保贷款

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。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,贷款额度可按照人均22万元、总额不超过130万元确定。LPR(基准利率)-150BP(1基点等于0.01%)利息部分由个人承担,剩余部门财政给予贴息。

补贴期限: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。经人社部门和经办银行认可,可展期1次,展期不超过1年,展期不贴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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